華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華貴大麥正青春定期壽險條款
備案編號:華貴保險[2019]定期壽險006號
1.我們保什么、保多久
這部分講的是我們提供的保障以及我們提供保障的期間。
1.1基本保險金額
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時約定,但須符合本公司當時的投保規(guī)定,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將在保險單上載明。
1.2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我們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2.1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90日內(nèi)(含)非因意外傷害[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主要原因?qū)е碌纳眢w傷害,猝死不屬于意外傷害。
猝死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疾病、機能障礙或其他原因在出現(xiàn)癥狀后24小時內(nèi)發(fā)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屬于疾病身故。猝死的認定,如有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的法律文件、醫(yī)療機構的診斷書等,則以上述法律文件、診斷書等為準。]導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指您依據(jù)本合同已經(jīng)向本公司交納的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90日后(不含)非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當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1.2.2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90日內(nèi)(含)非因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全殘[身體全殘指下列情形之一:(1)雙目永久完全失明;(2)兩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jié)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jié)以上缺失;(6)四肢關節(jié)機能永久完全喪失;(7)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8)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導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別明暗、或僅能辨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于國際標準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且病程持續(xù)超過180天(眼球缺失或摘除不在此限),并由本公司認可的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書。
關節(jié)機能的喪失指關節(jié)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jié)不能隨意識活動。
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指由于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zhì)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zhì)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tài)。
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本公司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身體全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全殘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90日后(不含)非因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全殘,本公司按身體全殘當時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體全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1.3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由您和本公司約定,但須符合本公司當時的投保規(guī)定,約定的保險期間將在保險單上載明。保險期間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時開始,至期滿日的二十四時終止。
2.我們不保什么
這部分講的是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情況。
2.1責任免除
因下列1-3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nèi)自殺,但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繼承人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現(xiàn)金價值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xiàn)為解除合同時,根據(jù)精算原理計算的,由本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保單年度末的現(xiàn)金價值金額在現(xiàn)金價值表上載明,保單年度之內(nèi)的現(xiàn)金價值金額您可以向我們查詢。
保單年度:從保單生效日或保單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至下一年度保單生效對應日零時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保單生效對應日指保單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如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當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
因上述第2-3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2.2其他免責條款
除“2.1責任免除”外,本合同中還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責任的條款,詳見“3.4合同效力中止”“4.2保險事故通知”“5.1猶豫期”“6.4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6.5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等條款中加粗的內(nèi)容。
3.如何交納保險費
這部分講的是保險費的計算方式及您如何交納保險費,如果不及時交費可能會導致合同效力中止。
3.1保險費
本合同的首期保險費將在保險單上載明,后續(xù)各期的保險費按以下公式計算:
續(xù)期保險費=首期保險費×(1+3%)^(t-1),t為對應的保單年度數(shù)。
3.2保險費的交納
本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由您和本公司約定,但須符合本公司當時的投保規(guī)定,約定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將在保險單上載明。
3.3續(xù)期保險費的交納、寬限期
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您應當在保險費約定支付日[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指保單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據(jù)交費方式確定)的對應日。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交納其余各期的保險費。如到期未交納,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將扣減您欠交的保險費。
除另有約定外,您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續(xù)期保險費的,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3.4合同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3.5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內(nèi),您可以申請恢復本合同效力。經(jīng)本公司與您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自您補交保險費及利息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復效協(xié)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退還本合同效力中止時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4.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
這部分講的是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誰來領取保險金、怎么領取保險金。
4.1保險金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身體全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您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您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須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或附貼批單。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為與您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本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無法確定兩者身故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4.2保險事故通知
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nèi)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本公司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本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已經(jīng)及時知道或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或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本公司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4.3保險金的申請
1.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權領取身故保險金的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國家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y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chǎn)時,應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2.申請身體全殘保險金時,由身體全殘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申請人及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二級以上(含二級)醫(yī)院、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如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保險金申請。
4.如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本公司認為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
4.4保險金的給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將在5日內(nèi)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nèi)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本公司在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日內(nèi),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本公司未及時履行前款規(guī)定義務的,將賠償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內(nèi)向申請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nèi),對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shù)額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將支付相應的差額。
4.5司法鑒定
若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本公司有權要求司法鑒定機構對保險事故進行鑒定。
4.6訴訟時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5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5.如何退保
這部分講的是您可隨時申請退保,退保可能會有損失。
5.1猶豫期
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為您提供20日的猶豫期,猶豫期指您收到電子保險單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對本合同進行確認之日起20日的期間。請您在猶豫期內(nèi)認真審閱本合同,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合同解除條款以及如實告知條款等內(nèi)容。若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后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2.除另有約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合同解除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請書及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5.2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續(xù)及風險
1.您在猶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會遭受一定損失。
2.除另有約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合同解除申請書,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請書及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6.需關注的其他內(nèi)容
這部分講的是您應當注意的其他事項。
6.1合同構成
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本保險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書、變更申請書、復效申請書、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及其他雙方認可的書面協(xié)議構成。
6.2投保范圍
1.被保險人范圍:除另有約定外,凡年滿18周歲[周歲指按有效身份證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jīng)過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不滿41周歲,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2.投保人范圍:被保險人本人或?qū)Ρ槐kU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6.3合同成立與生效
您提出保險申請、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
除另有約定外,自本合同成立且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險單上載明。本合同生效日即為保單生效日。
6.4明確說明與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會向您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nèi)容。對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責任的條款,本公司在訂立合同時將在投保單、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nèi)容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明確說明的,該免除本公司責任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本公司會就您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并不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但將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本公司在合同訂立時已經(jīng)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上述合同解除權,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30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6.5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1.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2.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與有效身份證件相符的被保險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單上填明,如發(fā)生錯誤按下列方式辦理:
(1)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投保年齡限制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本合同第6.4條的規(guī)定。
(2)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如已發(fā)生保險事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付保險費和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3)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本公司會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您。
6.6合同內(nèi)容變更
您和本公司可以協(xié)商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nèi)容。變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或附貼批單,或由您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xié)議。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您的住所、通訊地址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變更時,請及時書面或以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如您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載明的最后住所、通訊地址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6.7合同終止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fā)生時,本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解除本合同的;
2.被保險人身故的;
3.本公司已經(jīng)履行完畢保險責任的;
4.本合同因條款所列其他情況而終止的。
6.8欠交保險費及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在辦理給付保險金、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或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等事項時,若您有欠交的保險費、其他未還清款項的,我們將扣除上述款項及相應利息,再辦理相關手續(xù)。
6.9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失蹤,并經(jīng)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據(jù)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如日后被保險人重新出現(xiàn)或確知其沒有死亡,保險金領取人應將已領取的保險金于被保險人重新出現(xiàn)或確知其沒有死亡之日起30日內(nèi)退還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協(xié)商處理。
6.10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不能協(xié)商解決的,可以達成仲裁協(xié)議通過仲裁解決,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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