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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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慧先生,25周歲,為自己投保了百易保重大疾病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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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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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慧先生,25周歲,基本保額50萬元,30年交,保障30年,年交保費1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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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獲得的保險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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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獲得的保險利益: 注:以上僅為案例,具體的保險給付條件及合同終止等內(nèi)容以本產(chǎn)品條款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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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期 | 20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費率表 客戶告知書 保單樣本 |
承保機構(gòu) | 本產(chǎn)品由瑞泰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該公司在北京、上海、廣東、深圳、江蘇、浙江(除寧波)、重慶、陜西、湖北設有機構(gòu)。本產(chǎn)品銷售地域為全國。如在未設立分支機構(gòu)的區(qū)域投保可能存在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 |
線上服務 | 各主要業(yè)務的辦理流程 (1) 投保:投保人在線填寫并提交投保申請,瑞泰人壽審核通過后實時承保,投保人繳費成功次日零時保單生效; (2) 保全:投保人提交保全申請,瑞泰人壽審核通過后生效。對于退保或部分支取申請,款項將退回投保人本人的指定賬戶; (3) 理賠:受益人向瑞泰人壽報案并提交理賠文件,瑞泰人壽受理并審核通過后向受益人支付賠款。 *詳細內(nèi)容參見保險合同及客服指南 |
如實告知 | 您確認電子投保單各項內(nèi)容均完整、真實、無誤,如有隱瞞或告知不實,保險公司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guī)定及保險合同的約定解除保險合同,并對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保險責任。 |
退保損失 | 猶豫期后解除合同,您會遭受一定損失。 |
支付和憑證 | 本產(chǎn)品提供電子保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數(shù)據(jù)電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現(xiàn)形式,電子保單與紙質(zhì)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購買后,會把電子保單發(fā)到您的郵箱。 本產(chǎn)品提供電子發(fā)票。 本產(chǎn)品保費為年繳,投保成功后在繳費年限內(nèi),在每年保費應交日從約定賬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劃轉(zhuǎn)。 |
其余須知:
主條款 | |
瑞泰瑞揚重大疾病保險 | 瑞泰人壽[2020]疾病保險013號/瑞泰人壽[2020]375號 |
被保險人投保年齡 | 18-25周歲 | 26-30周歲 |
最高累計重疾風險金額 | 80萬元 | 50萬元 |
18-25周歲最高累計重疾風險保額為80萬元。 |
該產(chǎn)品如何進行回訪?
支持在線回訪和電話回訪,保險公司已開通在線回訪,如您成功承保該產(chǎn)品,支付完成后頁面會提示您進行回訪服務,按照相關提示內(nèi)容即可在線完成回訪。如未回訪成功,可聯(lián)系專屬顧問獲取回訪鏈接,或轉(zhuǎn)為保司人工電話回訪方式,為保護您的保險權益,請及時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