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擇小馬老師 · 一年前2935 人看過
前兩天,許久未見的星爺突然竄上熱搜頭條。
這次不是因為新電影,而是因為與前女友的金錢糾葛。
時隔8年,星爺被前女友追討7000萬傭金的案子開庭了。
好奇心作祟,我去扒了這個大瓜。
原來,星爺當年與前女友拍拖時,曾有口頭協議,她可以獲得星爺10%的投資利潤。
星爺雖然承認說過這話,但表示那只是熱戀中的情話,當不了真的,況且是沒有建立法律關系的承諾。
了解完來龍去脈,小馬老師心中卻有大大滴疑惑:
都說“口說無憑”,為啥前女友能憑口頭協議起訴星爺?
01
為啥能憑口頭協議起訴星爺?
小馬老師特地去請教了法務朋友。
朋友表示,根據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口頭協議也屬于合同形式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
來源于《合同法》第10條規(guī)定
從原則上來講,如果有證明事實的依據(如物證、錄音、證人證言等證據),口頭協議的糾紛可以提起訴訟,法院一般也會受理。
* 這里的口頭協議,需要合法合規(guī)、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第三人利益等有效條件,才受法律保護。
小馬老師漲姿勢的同時,又有了新的疑問:
既然口頭協議也有效,那前女友勝訴的可能性豈不是很大?
02
這個案件中
誰才能成為喜劇之王呢?
這起經濟糾紛持續(xù)了8年之久,已經是第3次官司。
繼續(xù)下去,前女友此次能否勝訴要到這筆錢,還是一個未知數。
小馬老師不了解香港法律,只能按中國內地法律來看。
雖然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別人信口胡謅、無中生有,最終還勝訴了,那豈不是好人受委屈了?
因此,口頭協議同樣需要提供證據。
而這也是口頭協議的最大難題——舉證非常難。
所以小馬老師大膽猜測,如果星爺前女友無法提供有力證據證明,如錄音、錄像等。
這官司不僅難打,極有可能會無疾而終!
從上面不難看出,與口頭協議相比,書面合同具備很大優(yōu)勢:
首先,白紙黑字,將雙方/多方協商好的內容記下來,保障各自的權益。
其次,一旦發(fā)生糾紛,還有利于當事人舉證,不怕賴賬。
而買保險也是一種合同行為,會將保障責任和賠付條件等內容一一寫入合同,也不必擔心“保障的小船”說翻就翻。
03
買保險不注意這兩點
踩坑沒商量
1. 買保險,不光要“聽”,還要“看”
總是有些不老實的保險銷售人員,為了賺更多的錢,把保險夸得天上有,地下無。
卻對各種費用、退保損失等避而不談。
等到出事時,賠的少、賠不了的后果只有我們自己承擔。
因此,小馬老師建議,為了避免買保險被人忽悠,咱們不光要“聽”,還要“看”。
不光要聽他們如何說,更要對應看保險條款怎么規(guī)定。
畢竟人可以騙人,白紙黑字可騙不了人。
2. 保險合同變更的正確姿勢
對于一些長期保險,例如重疾險,一買就是保障幾十年的事,自己的聯系方式、職業(yè)等難免會有所變化。
一般來說,保險合同的變更包括 內容變更 和 主體變更 。
內容變更:被保人姓名變更、職業(yè)變化、聯系方式等。
主體變更: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有人會問,口頭變更保險合同,是否有效呢?
舉個真實栗子:
張老伯育有一兒一女,愛人多年前去世。
為了免除兒子的后顧之憂,他給自己買了多份人身保險,死亡保險金有15萬元,指定兒子為受益人。
買了保險半年后,兒媳開始嫌棄老伯,兒子對老伯也不管不問。
一氣之下,老伯搬去女兒家居住,幸好女兒孝順,對他飲食起居照顧得井井有條。
而張老伯的身體狀況急劇下降,他作出一個決定,把自己保單受益人變?yōu)榕畠骸?/p>
還請了很多親戚作為見證,但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老伯不幸病逝,于是,老人留下的幾份保險便成了女兒和兒子爭議的焦點。
兩人為取得保險金,爭得不可開交。
盡管,張老伯想把保險金留給女兒,
最終理賠時,保險公司還是賠給了他兒子。
為啥?
因為張老伯變更受益人只告訴了親戚,并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沒有履行合法的變更手續(xù)。
所以,兒子再不孝,仍然是合法的受益人。
由此可見,口頭協議雖然有效,但對 保險合同變更 是無效的。
上面提到的所有變更行為,我們必須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完成相應變更手續(xù),才具備法律效力。
總之一句話,保險是按照合同來辦事。
合同沒有規(guī)定的,說得再好也賠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