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擇保保駕到阿寶叔 · 一年前1014 人看過
鑒于近期一則騙保的新聞,許多人產(chǎn)生了這樣兩個疑問:
1、同一個險種能不能重復投保?
2、重復購買的保單能不能多次賠付?
阿寶叔一一給大家解答。
我們常說購買保險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越年輕的時候,買保險越便宜,但是這時候往往預算有限,會以純消費型的重疾險為主。
當年齡漸長,收入增加,成家立業(yè),需要的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也更大,慢慢就加入了終身儲蓄型重疾險、壽險等險種。
或者預算充足時,也能通過加保來提升額度。
所以重復購買同一險種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有以下情況需要注意:
1、重復購買同一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chǎn)品,會有風險保額限制。
比如總額度不能超過50萬,在購買了百年人壽康惠保50萬保額后,就不能再購買百年人壽康惠保旗艦版了。
如果想繼續(xù)做高保額,只能換一家保險公司的產(chǎn)品進行投保。
但注意,如果健康告知里有提到「是否在其他保險公司購買過重疾險」或者「保額超過50萬的重疾險」,切記要如實告知。
2、有固定保險價值的,重復投保超過其價值沒有意義。
比如阿寶叔有一套價值100萬的房子,買了A、B兩家保險公司各100萬的家財險。
因失火房屋意外燒毀,阿寶叔向保險公司索賠時,A、B保險公司不會直接賠付200萬。而是采用比例分攤賠償法,各賠50萬給阿寶叔,原因是:
這個房子經(jīng)過評估價值100萬。
(圖源pexels)
這也是保險法里規(guī)定的: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車險、醫(yī)療險也類似,購買保額超過保險價值,也不會多賠償,目的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通過保險套利。
只要注意細節(jié)處對額度的限制,比如有些會詢問「最近是否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累計保額達100萬以上」,有些在理賠上會限制身故賠付條件:被保人年收入不能少于累計身故保額的10%。
有固定價值的被保險對象,投保時沒必要重復投保超過該價值,反正都是按比例分攤賠償。
從另一方面說,沒有固定價值的被保險對象,則可以多次投保加額。比如重疾險、意外傷害險、壽險,這三類保障對象都是人的身體,生命無價,所以按照合同約定累計賠付。
要分情況,有報銷型和給付型兩種。
報銷型是用了多少就報銷多少,不能重復領(lǐng)取。
給付型是保額多少就給付多少,可以重復領(lǐng)取。
(圖源pexels)
重疾險
屬于給付型,在達到重疾理賠條件后,多家保險公司的保單是可以一起得到賠付的。
重疾險的賠付條件有3種:
確診即賠:比如惡性腫瘤;
實施必要手術(shù):比如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shù);
達到確定狀態(tài):比如腦中風后遺癥,急性心肌梗塞。
還有些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是有間隔期的,在間隔期過后達到賠付條件,才能進行賠償。
根據(jù)數(shù)據(jù)統(tǒng)計,目前國內(nèi)的重疾治療費用一般在30-50萬。但隨著時間拉長,通貨膨脹導致貨幣貶值,或者嘗試更尖端的醫(yī)療科技,就需要更高保額來補充治療費用。
甚至還要考慮到患重疾后收入中斷的情況,家庭的房貸車貸、贍養(yǎng)等責任費用,也是需要依靠保險的補償來覆蓋。
定期壽險、意外險
壽險屬于給付型,在保障期間,被保險人出現(xiàn)身故或全殘,能夠獲得多重賠償。
意外險分為意外傷害和意外醫(yī)療。
意外傷害部分屬于給付型,與壽險一樣,出現(xiàn)意外身故或全殘,能夠獲得多重賠償。
意外險里有些還包含住院津貼,津貼部分也屬于給付型,是可以獲得多重賠償?shù)摹?/span>
但意外醫(yī)療是屬于報銷型,需要按治療費用進行報銷,不能超額。
醫(yī)療險
屬于報銷型,尤其是現(xiàn)在的百萬醫(yī)療,動輒幾百萬的保額,其實能用上的也就是治療疾病的部分,花了多少,就報銷多少。
在申請理賠的時候,醫(yī)療險的條款里是明確指出要提供醫(yī)療費用的原始憑證作為獲得賠償?shù)谋匾獥l件,復印件和其他收費憑證都是不受理的。
車險、家財險
《保險法》規(guī)定的,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保險本身是為了分擔風險,不能成為獲得額外利益的途徑,就如上面舉的例子,一個價值100萬的房屋,賠償總額也不能超過100萬。
(圖源pexels)
如果賠償金超過保險價值,那保險公司豈不是要賠破產(chǎn)。
即使投保了多個保險公司,也是按比例分攤賠償?shù)摹?/span>
上面說的都是正常情況下的重復購買投保,但還有一小撮別有用心的騙保人群呢…
他們重復購買可不是為了什么覆蓋風險,純粹就是為了大發(fā)橫財。
像最近一個新聞,男子騙保消失,害得妻兒跳河自殺,最后錢也沒賠成,落得一地雞毛。
保險公司的審核能力遠比我們想象中要強大。
先來看兩個真實案例:
案例一:半個月連買8份保險,受償1300萬
2015年,來自重慶的王某在半個月內(nèi)瘋狂投了8份意外險,而且全部都是意外身故類產(chǎn)品,沒有意外醫(yī)療險,好像知道自己一旦出險就不用治,直接見耶穌似的。
購買保險的一個月后,王某駕車途中因大雨路滑,導致車輛沖出道路翻到水庫里,不幸身亡。保險合同的3個受益人要求7家保險公司按保單賠償保額1300萬。被保險公司拒絕,3個受益人上訴法庭。
為什么拒保?保險公司認為王某隱瞞了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事實,其投保行為有詐騙性質(zhì)。
然并卵,架不住王某家人的又吵又鬧,重慶法院依然判了7家保險公司賠付1300萬。
案例二:隱瞞患病事實,欲騙790萬
2016年,江蘇一名姓高的醫(yī)生,憑借多年的從業(yè)經(jīng)驗判斷自己甲狀腺可能出了問題,高醫(yī)生的妻子是保險從業(yè)人員,商討后決定隱瞞病情,買巨額保險騙取保險金。
于是攜手在13家保險公司購買了790萬的重疾險。
高醫(yī)生同時也化名「高力」,暗自去往各大甲狀腺??漆t(yī)院確診。
2017年,當保單等候期一到,高醫(yī)生馬上進行了甲狀腺癌切除手術(shù),并向13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790萬。
13家保險公司當然報警了,最后警方調(diào)查取證,在3萬多條就診記錄里找到了「高力」的名字,根據(jù)資料和照片,確認這個「高力」就是高醫(yī)生。
然后這起案件被認定為特大保險詐騙案,高醫(yī)生沒有獲得一分錢賠償。
各種層出不窮的騙保案例中,可以說是一賠功成萬骨枯。
惡意騙保對保險公司、保險規(guī)則和普通投保人都是有極大傷害的,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傷害。
雖然前一個案例理賠成功了,但實際上仍是一種賭博行為,還有許多類似的案件是被拒保的。
被發(fā)現(xiàn)騙保行為后,輕則解除保險合同,不退還保費,大概率被保險公司拉黑永遠不得購買保險。
重則構(gòu)成保險詐騙罪,數(shù)額巨大、情節(jié)嚴重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建議有心人士做任何惡意騙保的嘗試,一方面是近年來保險公司和法院的反欺詐水平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是,賺錢的方式千千萬萬,逾越法律紅線的事情別去嘗試。
重復購買的保險行為是否合理,也要視乎被保險人的收入和身價。
如果一個普通人購買1300萬的保險,是很怪異的,但如果是一個億萬富豪購買1300萬的保險,則合情合理。
保險說到底也是為了覆蓋風險,疾病風險、收入風險、負債風險、撫養(yǎng)責任風險、意外風險,買多少份保險,都是基于對自身風險的定價。
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保障需求,當然也需要不停地去補充和完善保險配置。
在符合風險保障的前提下,投保足夠的保險額度是完全可以的。